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23-06-05 10:43
内容来源:管理中心
各申报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艺术学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申报期为2023年7月15日至20日,最终受理期限以7月20日材料寄出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成果需达到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3.艺术学单列学科申报材料纸质件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一号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10-87930753。(不用通过中级单位,申报单位直接申报。)
4.所有材料电子版,请统一发送至邮箱qgyskxghb@163.com。
附:《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附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3/0529/c431030-40001476.html
3.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xls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