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艺术学)项目申报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24-07-04 09:25
内容来源:艺规办
各申报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艺术学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申报期为2024年8月10日至15日,最终受理期限以8月15日材料寄出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成果要求:提交的申报成果封面和内页必须匿名;成果需达到专著体量字数要求。
3.艺术类的优秀博士论文项目从各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4.艺术学单列学科申报材料纸质件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10-87930753。(不用通过中级单位,申报单位直接申报。)
5.所有材料电子版,请统一发送至邮箱qgyskxghb@163.com。
附:《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附网址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 -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nopss.gov.cn)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中心
2024年7月4日